楓橋新實踐丨瀘溪法院做實先行調解,“上門服務”彰顯司法溫情
2025-06-05 13:14:34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李穎 | 作者:李真 曹必云 | 點擊量:6759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李真 曹必云)近日,瀘溪縣人民法院浦市人民法庭運用先行調解機制,為行動不便的當事人上門提供司法服務,高效化解三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,受到了當事人的由衷點贊和好評。
因被告楊某未按約履行還款義務,原告訴至法院。案件受理后,瀘溪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、案件承辦法官陳世永仔細查閱案卷資料,深入細致分析案情,決定通過先行調解的方式,妥善化解雙方之間的矛盾糾紛。考慮到被告年近七旬,且身患疾病、行動不便,陳世永法官帶領辦案團隊前往被告所在地,為當事人提供“上門服務”。在當地村委會和村民的協助下,陳世永法官來到被告家中,一邊關切詢問被告身體狀況,一邊向其解析案情,耐心進行釋法析理,告知其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。同時,陳世永法官積極聯系原告,同原告進行溝通交流,引導雙方互相體諒。最終,雙方均表示同意調解。在陳世永法官的調解下,雙方達成一致協議,糾紛得到圓滿化解。
此次瀘溪法院浦市法庭“先行調解”+“上門服務”,不僅高效化解了矛盾糾紛,也使當事人節約了訴訟成本,減輕了訴累,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好評。下一步,瀘溪法院將繼續秉持“如我在訴”的理念,積極踐行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做深做實先行調解,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先行調解工作的認知度、滿意度,引導群眾通過成本低、效率高、沖突小的方式解決矛盾糾紛,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。同時,為老年人、未成年人、殘疾人等行動不便的群體,開通“綠色通道”,提供“上門服務”,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、幸福感。
責編:李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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